感謝慈宥協會李理事長於108年12月15日假臺灣民俗文物館舉辦新住民法律講座,邀請楊孝文律師以「家暴的保護傘」為主題,講授家庭暴力成因與防治探討,並於同日下午時段進行法律諮詢服務。
本次課程要特別感謝新住民立法委員林麗蟬到場,分享關於立法、社福層面所遇到的問題及現況,使本次課程更添意義。 本場次為新住民系列法律講座最後一堂課,楊律師前次講座(已於108年12月1日講畢,主題:「財產繼承知多少」)照片已分享至FACE BOOK臉書社群,也再次感謝到場學員一同增進法律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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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孝文律師於108年12月11日前往健行國小進行《生活法律面面觀》第十五堂課程,講授法律書狀撰擬與審閱議題。
課程開始,楊律師將前次財產繼承課程尚未結束的章節作最後補充,特別針對遺囑的類型與要件進行探討,提出實務上常見的遺囑爭議,以及辦理繼承過程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例如:未得全體繼承人同意處分被繼承人遺產、依被繼承人生前指示於死後提領款項等),提醒學員們在面臨繼承事件時應有的認知,避免日後發生爭議。 接著楊律師進入法律書狀課程,簡要探討「契約」、「存證信函」與「法律書狀」的意義及用途後,試擬一則案例,讓學員們分析契約內容的妥適性、延伸的存證信函撰擬重點,以及民事起訴狀應記載的事項,透過契約條款的選擇,楊律師發現學員們已經能夠理解各個法律用語;透過存證信函的撰擬過程,學員們也都能熟知存證信函的用途,以及應該要撰擬的重點。而在訴狀的撰寫過程,學員們也展現超群的判斷能力,相當細心,彼此也在過程中相互成長。 108年12月18日,將是本學期課程的最後一堂課,楊律師將以法律電影的方式,讓學員們在觀看電影時,也能了解法庭流程與各訴訟當事人的角色與職責,敬請期待。 楊孝文律師於108年12月4日前往健行國小進行《生活法律面面觀》第十四堂課程,探討遺產繼承相關議題。
課程開始,楊律師先將前次智慧財產課程進行總結,並且針對智財三法(專利、商標、著作)相互比較,就網路犯罪的章節,楊律師也簡要針對如「辱罵他人在網路遊戲或社群中的ID,會不會構成犯罪?」此一問題進行分析,同時呼籲學員應重視個人在網路世界的隱私以及言論內容,避免觸法。 接著楊律師開始了本次的課程,「遺產繼承」在生活上相當常見,雖然有人避諱談論此類話題,但在法律的領域,遺產繼承其實相當重要,值得我們進一步認識,舉凡有關於繼承人的資格、繼承的拋棄與代位、繼承的範圍以及確切數額,都是相當重要的課題。楊律師也嘗試讓學員們思考「胎兒有無繼承權」、「死亡宣告是否發生繼承」、「剩餘財產分配與遺產的關聯」等問題,學員們反映也相當熱烈。 有關於拋棄繼承、陳報遺產清冊、遺囑議題,將留待108年12月11日「法律書狀自己來」的課程中一併解析。楊律師也會在本次課程簡要指導法律文書的撰擬,敬請期待。 楊孝文律師於108年11月27日前往健行國小進行《生活法律面面觀》第十三堂課「全民網紅時代」,探討智慧財產與網路犯罪相關議題。
課程開始,楊律師先針對前次尚未講畢的詐欺議題進行補充說明,解析詐欺的構成要件,逐一探討要件不具備時,究竟是不構成犯罪?還是構成未遂犯?同時也呼籲學員們應遵守三不一沒有原則,才能保護自己,避免受騙上當。 進入本次課程後,楊律師先簡要介紹了現行網路自媒體的型態與經營概況,進而透過網紅的現象,解析有關智慧財產權中專利權類型。現行法下專利權共有三類(發明、新型與設計專利),楊律師並解析各種專利申請方式與要件,同時輔以「掃地機器人專利訴訟」、「安全帽行車紀錄器」與「蘋果手機瀏海設計」案例,使學員們能夠進一步了解專利的價值與實用性。 在商標的章節中,楊律師則舉出商標註冊的規定以及實用案例,舉凡常見的文字、圖樣商標,甚至大同公司的聲音商標、7-11的顏色商標、101的立體商標,都受商標法的保護。另外,近期「氣味商標」的註冊也相當引人關注,不過在註冊的難度上可能較高,相信學員們在聽完楊律師的解說後,也能概略了解商標的用途以及普遍性。 著作權與網路犯罪的章節,將留待108年12月4日第十四堂課程「財產繼承知多少?」時一併說明,也歡迎有興趣的朋友們一起來學習生活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