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孝文律師於108年11月20日前往健行國小進行《生活法律面面觀》第十二堂課程,以「防騙要訣-三不一沒有」為主題,解析詐騙手法與詐騙話術。
楊律師除了將前次取締爭議相關問題進行補充外,也簡要針對同學提問有關既成道路、徵收補償的最高法院見解以及大法官解釋進行說明,強調土地若未經政府徵收,但久而久之形成既成道路時,依現行法下可能尚無請求政府予以徵收的權利,因此,對於落實人民財產權保護的終極目標,或許我們還有一段相當漫長的路要走。 在進入防騙的課程後,楊律師將警政署打擊詐騙案件成效進行分析,也同時輔以警政署製作的相關文宣品進行詐騙宣導。而我國因詐騙案件層出不窮,於日常生活中也時常聽聞類似的事件,因此學員們也踴躍分享所接觸的類似經歷,相互學習與思考,整堂課程笑聲不斷。 觀諸目前最常見的詐騙仍然是「解除分期付款」,不過「網路拍賣詐騙」或「一頁式廣告詐騙」,則有與日俱增的趨勢,楊律師也分享自身處理詐騙的經驗,以及發現遭到詐騙後,如何維護權益與究責、辦理退款的小知識。 下週的同一時間,我們將繼續講述有關警示帳戶問題以及相關法律責任,並在講解完詐騙章節後,接續進行第十三堂課程「全民網紅時代」,延伸探討網路犯罪與智慧財產權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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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臺中市清水區公所於108年10月31日邀請楊孝文律師前往進行生活法律專題講座,本講次以「防騙要訣-三不一沒有」為題,分享如何識別詐騙手法,以及察覺遭到詐騙時應有的作為;也感謝公所人員於業務繁忙之際,仍撥冗前來參與。
楊律師期望透過本次講座的解說,使我們不論於生活上或業務上,都能隨時提高警覺,倘發現疑似詐騙情形,應及時制止並報警處理,才能有效打擊犯罪,保護自身財產安全。 楊孝文律師於108年11月13日前往健行國小進行《生活法律面面觀》第十一堂課程,以「交通舉發與救濟程序」為主題,講授常見交通違規態樣與救濟制度介紹。
課程開始,楊律師將前次尚未講畢內容進行補充,例如「租賃專法重要規定」、「不定期租賃」、「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凶宅爭議」、「押租金返還」等常見議題,並逐一與學員們進行意見討論,學員們對於各個議題也都有頗為精闢的說理,相信透過如此的互動,課程內容必定能深植在學員們的心中。 接著楊律師進入了本次課程,探討常見違規態樣,呼籲學員們在用路時,應注意自身安全,遵守交通規則方為上策。另外,本次課程也針對酒後駕車的裁罰內容、成因提出分析,同時宣導有關「刑罰與行政罰競合」的觀念,即一行為不二罰在實務上的運作情形。因此,若有酒駕且涉及犯罪的情形,原則上同時觸犯刑罰跟行政罰時,以刑罰優先,除非行政罰和刑罰的種類並不相同(例如吊銷、吊扣駕照),此時就可以併罰。但若在緩起訴或緩刑時,因緩起訴或緩刑而繳交的金額或義務勞務,則可以用來扣抵行政罰鍰,行政罰若有不足,仍需繳納。 至於取締違規的爭議,例如可否拒測?拒測得否強制抽血?取締違規時執法者可否藏匿?取締前應否先鳴笛示警?等等議題,將由待下回分解。楊律師將預計於108年11月20日接續講授第十二堂課程-「防騙要訣-三不一沒有」,敬請期待! 感謝慈宥協會李理事長於108年11月17日假臺灣民俗文物館舉辦新住民法律講座,邀請楊孝文律師以「追不回的鈔票」為主題,講授有關債權債務紛爭處理途徑與因應措施,並於同日下午時段進行法律諮詢服務,順利圓滿落幕。
慈宥協會預計將於108年11月24日,於同一地點由吳光中道長接續講授有關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議題,楊律師則於12月1日以「財產繼承知多少?」為題,講授繼承相關法律知識。歡迎有興趣的朋友們到場共襄盛舉,一同學習法律新知。 慈宥關懷協會 https://www.facebook.com/v3711.womenweb/ 感謝新希望社會福利基金會、石岡國中邀請楊孝文律師於108年10月21日前往進行校園法律巡迴講座,本次講座課題為「青春的禁果」,主要探討性平教育、兒少性剝削議題以及防制措施。期盼透過楊律師的解說,能夠使同學們更加了解性平教育的真正意義,並且懂得尊重他人,同時也懂得保護自己。
楊孝文律師於108年11月6日前往健行國小進行《生活法律面面觀》第十堂課程,以「樓下的房客...」為主題,講授租賃關係下的權利義務關係。
課程開始,楊律師先將前次上課尚未講述完的「清算程序」進行說明,也針對免責制度與復權制度進行詳細的說明,現行法下債務人經法院裁定開始清算後,尚有百餘種行業無法從事(例如律師、地政士、信用合作社社員等),且生活也需要受到相當限制(如不得搭乘飛機、高鐵、計程車等),僅能在清算獲免責裁定後,聲請復權,宜特別注意。 接著楊律師開始進入了本次課程,先就租賃契約究竟屬於「要物契約」或「諾成契約」類型進行分辨,接著介紹「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下稱租賃專法)的重要內容,同時也將消費者保護法有關於「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的判斷進行講解,過程中楊律師也讓學員們一同思考,究竟「消費關係」該如何判斷!在楊律師的說明後,相信學員們都能更了解消保法與租賃專法的保障範圍。 楊律師此次挑選了有關於網傳「惡房東」的新聞剪影,並針對房東在片中的手法進行解析,強調租約並非一定須於書局中購買,即便自行繕打列印,僅要裝訂完成並且加上騎縫章,仍然可以避免遭到抽換;同時,也應注意所簽立姓名的欄位為何,以免無辜受騙上當。希望學員們透過該影片,除能學習自保外,也能對於法律有了更敏銳的感知。礙於課程資料豐富,楊律師將預計於108年11月13日接著介紹租賃關係中常見的爭議內容,結束後並講授第十一堂課程-「交通舉發與救濟程序」。歡迎有興趣的朋友們一起參與,彼此從歡樂中學習法律知能吧! 感謝公益傳播基金會歐陽明董事長、唐平榮執行長邀請楊律師參與「2019原客時代創意活力競賽」,每組參賽隊伍的表演,都感受到原住民族、客家族群,甚至新住民團體,對於臺灣的熱愛,以及對於表演所付出的努力;整體表演的編排、敘事,更展現了民族對於文化的傳承,並且巧妙的融合配樂,讓人更加感受這塊土地文化的多元與豐富,具劃時代的意義。參賽團隊的表演,也令人非常感動。
特別是冠軍隊伍「臺灣基督長老教會中布中會青山教會」以「回家」為主題,採用原住民族離鄉背井前往都市工作,遭遇挫折而嚮往回到部落生活的題材,非常令人動容!整場活動順利圓滿落幕,也期待各個團隊下一次的演出。 楊孝文律師於108年10月30日前往健行國小進行《生活法律面面觀》第九堂課程,並以「負翁負婆重生記」為主題,講授有關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相關規定。
課程開始,楊律師將前次上課尚未講述完的新聞案例進行補充,探討有關偵查中羈押程序以及辯護人的閱卷規範,楊律師並且著重於偵查不公開的具體內含,並對於律師將偵查卷證洩漏是否違反律師法的疑點逐一講解後,便開始了本次的課程。 楊律師先概略介紹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立法起源,主要在於有效緩解日前所爆發的卡債風暴,並一直沿用、修正至今。而債務清理條例中,最主要區分為協商、更生與清算三大程序,楊律師也分別介紹了「個別協商」、「前置協商」、「個別協商一致性」等制度,學員們也因此瞭解了協商程序相關規範。 在更生程序的階段,楊律師大致說明了更生程序的流程,並強調更生方案提出的技巧,楊律師也分享自身承辦案件的經驗,讓學員們瞭解坊間事務所、代辦公司主要的業務內容,也叮嚀社會大眾若有債務清理相關疑問,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相關扶助,以免遭不肖業者誆騙。 至於清算程序的章節,楊律師將留待108年11月6日時再與學員們分享,並接續講授第十堂課程-「樓下的房客...」。歡迎有興趣的朋友們一起參與,彼此從歡樂中學習法律知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