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孝文律師於108年10月16日前往健行國小進行《生活法律面面觀》第八堂課程,並以「看新聞學法律」為主題,針對近期時事案例進行研討。
本次共挑選了四則新聞案例,主題分別為「累犯」、「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破產」以及「羈押閱卷」。首先,楊律師在「累犯」章節,先介紹了現行法下累犯的具體規範,並且針對法務部矯正署受刑人累犯人數統計數據,強調目前我國再犯率仍屬偏高,政府機關應加強矯治作為,並且關切受刑人實際所需。楊律師同時也針對累犯的判準試擬議題,相信學員們也能夠熟悉實務上關於累犯的認定究竟為何。 而在「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的議題,楊律師針對近期已婚演藝人員不當交往的案例,解釋有關於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以及配偶權在法律上的定性,也說明現行實務酌定損害賠償數額的通常範圍為何。楊律師認為,現行對於配偶權的侵害,並不以有通姦行為為必要,僅要有逾越一般朋友之分際,都可以構成賠償事由,宜特別注意。 至於「破產」的章節,主要在說明破產法在目前法律體系的界定,並且釐清「破產」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中的「更生」與「清算」程序差別為何。楊律師也指出,消債條例係屬於破產法的特別規定,若有具備消債條例之要件,得向法院透過更生及清算程序處理債務,程序上相對嚴謹且便捷,應多加利用。 最後關於「羈押閱卷」的課題,因下課時間已屆,將留待下次上課時再予解析。又本週為五權社大公民素養週,楊律師預計將於108年10月30日接續講授第九堂課程-「看新聞學法律」。歡迎有興趣的朋友們一起參與,彼此從歡樂中學習法律知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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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孝文律師於108年10月9日前往健行國小進行《生活法律面面觀》第七堂課程,並以「飆風碰碰車」為主題,講授常見交通事故成因與肇事責任分析,與發生事故時應有之作為。
課程開始,楊律師先將前次課程尚未講解的「監護權」與「探視權」議題說明完結,再接續講解本次的課程,並舉出警政署統計的交通事故成因,與常見的機車交通事故種類,楊律師也宣導若發生交通事故,應恪遵「放、撥、劃、移、等」五原則為處置,也逐一說明其中意涵。學員們透過楊律師的說明,除了增進對於交通事故處理的知識外,相信也更加瞭解如何捍衛自身權益。 關於肇事責任的判斷,楊律師提出「無照駕駛、肇事逃逸、酒後駕車以及大型車輛,是否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應該要負擔全責或較高之肇責?」的議題,並且輔以實務上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流程,講述各項文書(含談話紀錄表、當事人登記聯單、現場圖、現場照片、初步分析研判表等)製成與內容,以及後續肇事鑑定的申請流程與程序規範。 最後,楊律師簡要的說明有關於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及交通事故所涉及的各種民、刑事責任類型,並且特別著重司法實務上對於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數額的扣減計算方式,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本旨並不相符的例題,透過本次課程,相信學員們對於交通事故的處理都有了更深一層的認識。 楊律師預計將於108年10月16日接續講授第八堂課程-「看新聞學法律」。歡迎有興趣的朋友們一起參與,彼此從歡樂中學習法律知能吧! 楊孝文律師於108年10月2日前往健行國小進行《生活法律面面觀》第六堂課程,並以「結束婚姻的那一天(終章)」為主題,除了自前一週尚未講解的家庭暴力議題開始說明外,也接著探討有關婚姻結束時各項權利義務關係。
課程開始時,楊律師先從一則社會真實家庭暴力的案例實影,實際探討家庭暴力的成因、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具體規範,並且介紹保護令制度,楊律師也呼籲,如果真的有聽聞家庭暴力情形,應適當透過現行法下既有的制度積極尋求保護,切勿擔心家醜外揚,或是基於憐憫而隱忍、姑息。 接者,楊律師開始探討有關於離婚的議題,在協議離婚的階段,楊律師特別強調「證人」須親自見聞離婚真意的重要性;在裁判離婚階段,則對於各種離婚要件的理解,以及可否僅針對婚姻第三者追究刑事責任的問題,過程中學員們對於婚姻制度也有著不同的理解,彼此相互分享經驗,也能用所學到的法律觀念解決楊律師試擬的問題。 原本預計要講解的「監護權」與「探視權」議題,由於資料豐富,且學員提問踴躍,故移至次周(108年10月9日)與「飆風碰碰車」課程一併解析。歡迎有興趣的朋友們一起參與,彼此從歡樂中學習法律知能吧! 感謝臺中女子監獄邀請楊孝文律師於108年9月19日前往進行法律常識宣導課程,本次講座議題為「家庭暴力因應與防制」,探討家庭暴力成因、現行規範以及防制措施。除了法律上的建議與分析外,楊律師也不忘在講座結束後,鼓勵受刑人一起奮鬥,勇於追求美好的理想;同時,也期盼社會對於受刑人,能夠多一分接納與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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